版权声明

    鞠远华先生系“深层心理分析理论--洞察心理”及“赞美的十三把小飞刀”的原创作者, 对以上理论及其课程内容享有著作权。 除著作权人书面许可外,任何人均不得将以上理论及课程内容以任何形式出版、公开讲解,否则,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现代华式教育文化有限公司

鞠远华老师的声明

    我在北京及其他省市的公开课、高校、企事业单位授课过程中,详细讲解了我关于心理学、人际关系学、口才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广受欢迎,其中“赞美的十三把小飞刀”向听众提供了人际沟通的基本原则和十三种赞美的方法,“深层心理分析理论--洞察心理”则从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基本名词出发,将心理分析引入全新的领域,详细分析了人的本性及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其实用性极强,因而倍受欢迎。

    我每次讲课开场都会强调:“这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学员不得录音,不得非法讲解。”可仍有人在高校、MBA课程、企业等公开场合非法讲解我的课程内容,令人遗憾。教师肩负教书育人的重任,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拥有良好的品德,诚信守法。我强烈呼吁非法讲解我课程内容的人尊重我的劳动成果,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维护师道尊严。

    鞠远华

    以下课程提纲及内容(讲课内容未列出)为鞠远华研究创立:

 

深层心理分析-洞察心理

    1、本我、自我、超我新释;

    2、认清人的本性;

    3、理解人的两面性;

    4、洞察本我;

    5、满足本我,考虑自我;

    6、发展自我。

   

赞美的十三把小飞刀

     1、赞美的具体化;

     2、从否定到肯定的评价;

     3、见到、听到别人得意的事时要赞美;

     4、主动打招呼;

     5、适度地指出别人身上的变化;

     6、与自己做对比;

     7、逐渐增强的评价;

     8、似否定、实肯定;

     9、信任刺激;

    10、给对方没有期待的评价;

    11、当一个捧人的角色;

    12、记住对方特别的日子或特别的事情;

    13、了解别人的兴趣和爱好,投其所好。

  

     鞠远华老师的其他著作权课程还有《说服技巧》、《职业心态》、《心理现象分析》、《光明思维》

 

著作权法律基本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作品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主要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什么是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主要包括:
  (一)文字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自何时产生?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鞠远华关于著作权问题的问答

(2006年1月)

 

    问:有些人在高校或企业讲解你的“十三把小飞刀”和“深层心理分析理论——洞察心理”等课程内容,你有何感想?

    鞠远华:近年来, 我在北京及其他省市的公开课、高校、企事业单位授课过程中,详细讲解了我关于心理学、人际关系学、口才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广受欢迎,其中“赞美的十三把小飞刀”向听众提供了人际沟通的基本原则和十三种赞美的方法,“深层心理分析理论--洞察心理”则从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基本名词出发,将心理分析引入全新的领域,详细分析了人的本性及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其实用性极强,因而倍受欢迎。

    我每次讲课开场都会强调:“这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学员不得录音,不得非法讲解。”可仍有人在高校、MBA课程、企业等公开场合非法讲解我的课程内容,令人遗憾。

    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是保护创造者的积极性,从而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成果,也就是保护社会的利益。如果鼓励这种非法的侵权行为, 将严重破坏社会的经济秩序,严重削弱创作者的积极性,最后受损失的还是人民大众。 一个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更快地向前发展,赢得世界的尊重。让我们行动起来,尊重知识,保 护知识产权,不断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问:这么重要的知识,让更多的国人了解和应用,不是你所希望的吗?

    鞠远华:我当然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掌握我所传授的知识和方法。 但是,传播我的知识也要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法律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也是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从而鼓励更多的人为社会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即使有人私下交流我的部分观点,也应该提到原创作者。可未经我授权和许可的公开讲解是我不能接受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作为一名教师,要为人师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要有正直、诚实的良好品德,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一定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不利于民族和国家的发展。

   

    问:谈谈你对“盗版”及学术界“李鬼”的看法?

    鞠远华:社会上有盗版音像制品的,严重影响了发行权利人的权益。讲课中的“盗版”,这种学术界的“李鬼”更令人难以忍受。——多数音像盗版至少主演、导演都没有变, 还署上原创者的名字,权益被侵害者更多只是遭受经济损失。可是,讲课中的教师如果不提及理论的原创人,学生会认为这是他本人的观点。不仅盗版,还盗名,属于剽窃, 性质更加严重。有这种“剽窃”行为的人怎么能是一名合格的教师呢?教师肩负教书育人的重任,更应该诚信守法。我呼吁这些人尊重我的劳动成果,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维护师道尊严,否则,我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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